失信被执行人 |
来宾市江龙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302民初4116号 |
案号 |
(2017)桂1302执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来宾市江龙木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邹仁尧、黄康辉款项215042.77元,定于2017年1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来宾市江龙木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以所欠款项215042.7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08年10月29日起计算至2017年1月31日止。三、案件受理费6087.00元,减半收取计3043.50元由被告来宾市江龙木业有限公司承担,定于2017年1月31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3-18 |
发布时间 |
2017-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桂1302执828号 |
立案日期 |
2017-03-18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808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燕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00791316107D |
登记机关 |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来宾市工业园区A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