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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防城港市沃达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7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602民初917号
案号
(2019)桂0602执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防城港市沃达置业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冯伟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备案登记手续;二、被告广西防城港市沃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冯伟支付违约金35 000元;三、驳回原告冯伟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26.50元,减半收取663.25元,由被告广西防城港市沃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80.18元,由原告冯伟负担283.07元。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履行期限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7-16
发布时间
2019-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桂0602执667号
立案日期
2019-07-16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黎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602667011170N
登记机关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港口区渔洲城龙山南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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