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防城港冠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02民初1191号 |
案号 |
(2019)桂0602执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余竹秀与被告防城港冠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冠麟·蓝湾财富项目认购书》;二、被告防城港冠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竹秀返还购房款98 324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以98 324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5年10月8日起计至被告清偿时止)。上述债务,义务人逾期支付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606.84元,公告费700元,合计3306.84元,由被告防城港冠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时间 |
2019-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桂0602执88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16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163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白握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669713088T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20号蓝湾财富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