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521民初924号 |
案号 |
(2019)桂0521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欠原告珠海海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金鲳鱼货款2413982.99元,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5万元;于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8年12月15日支付213982.99元;二、被告杨真华、杨润之、宋春梅对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不足额支付欠款,由其按欠款总额从逾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偿付逾期利息;四、本案受理费2611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305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805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海宏记水产冷冻有限公司负担,在履行最后一期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珠海海壹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10 |
发布时间 |
2019-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桂0521执7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0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3203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真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210688553638 |
登记机关 |
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平田平阳塘经济开发区(平头岭)内经一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