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浩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22********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22民初4号 |
案号 |
(2021)云2822执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浩铭欠付原告崔小玲租金50500元及利息2500元,被告杨浩铭于2021年3月10日前向原告崔小玲支付租金20000元,2021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崔小玲支付租金、利息3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