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万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3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1民初6253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万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杨宏飞40万元及利息(其中10万元自2019年3月19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30万元自2020年1月22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50元由被告承担,被告于2020年12月5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勤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05593033793 |
登记机关 |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兴化市戴南镇帅垛村园区大道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