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日升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民初2142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吉林日升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偿还白山市浑江区胜利煤业有限公司借款370万元,并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00元,减半收取计18200元,由吉林日升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滕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2177422928XF |
登记机关 |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抚松县松江河镇东林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