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3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8)粤0310民初71号、(2019)粤03民终6705号 |
案号 |
(2019)粤0310执1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票据金额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0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2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至之日止);2、请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343823682K |
登记机关 |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五路西段1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