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大金新百百货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759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802民初1949号 | 
| 案号 | (2019)皖0802执120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庆大金新百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MindBridge品牌服饰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货款434062.18元及利息(以434062.18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50元,减半收取4075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6895元,由原告百家好(上海)时装有限公司负担895元,被告安庆大金新百百货有限公司负担6000元(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075元、保全费28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时间 | 2019-12-04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案号 | (2019)皖0802执1200号 |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标的 | 440062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金先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08759834XQ | 
| 登记机关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4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