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玛瑙山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65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03民初2567号 |
案号 |
(2021)湘1003执9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郴州市信平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南玛瑙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7日签订的《龙形寨尾砂剥采工程承包合同》;二、被告湖南玛瑙山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郴州市信平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2 348 516.83元;三、驳回原告郴州市信平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9 958.23元,减半收取14 979.12元,由原告郴州市信平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826.65元,由被告湖南玛瑙山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2 152.4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珊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3576567915G |
登记机关 |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东市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