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艾买尔·达吾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3127********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3101民初861号 |
案号 |
(2021)新3101执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97881.30元2.保护原告对被告抵押的新q4a312号日产蓝鸟牌汽车的拍卖优先受偿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1123.5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