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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朝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01********2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4民初112号
案号
(2021)晋1034执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汾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朝飞欠原告刘国红欠款22000元,被告马朝飞于2020年6月底前支付5000元,2020年12月底前还清全部欠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340元及上次受理费340元,由被告马朝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汾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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