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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北瑞景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603民初1184号
案号
(2019)皖0603执23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敏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于国借款本金296.74万元,并按照月利率2%支付自2015年5月1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王峰涛、淮北瑞景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淮北鼎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中2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王峰涛、淮北瑞景置业有限公司、淮北鼎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朱敏英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490元,由被告朱敏英、王峰涛、淮北瑞景置业有限公司、淮北鼎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8-07
发布时间
2019-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603执2369号
立案日期
2019-08-07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9674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子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55923641XB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南路281号相山庭院-商业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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