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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53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923民再2号
案号
(2019)冀0923执6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撤销(2014)东民初字第00177号民事判决;2、被告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朱千红共同给付原审原告货款872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82元,财产保全费920元,由被告、第三人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06
发布时间
2019-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923执664号
立案日期
2019-08-06
执行法院
东光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726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秀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735325607H
登记机关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东区黄山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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