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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扬州市御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3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106民初9062号
案号
(2019)苏0106执43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玉祥、邹红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伏华成借款175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8月19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二、被告王玉祥、邹红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伏华成律师费2万元;三、被告扬州市御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扬州市御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玉祥、邹红珍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413元、公告费6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0013元,由原告负担800元,被告王玉祥、邹红珍负担29213元(原告已预交,被告王玉祥、邹红珍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该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22
发布时间
2019-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91673915467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扬州市祥和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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