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华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9********02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2867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28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徐华娟结欠董永财借款87400元,该款自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2月于每月月底前给付1000元;自2020年3月起至2023年7月于每月月底前给付2000元,于2023年8月底前给付1400元。二、如徐华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则承担违约金20000元,董永财有权就徐华娟未给付部分及违约金申请一并执2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0元(董永财已预交),由徐华娟负担,于2023年8月31日前给付。四、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款项结清后,双方之间无其它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