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常松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02民初1315号 |
案号 |
(2019)苏0402执3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常州常松彩色钢板有限公司、常州常松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常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捷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杨建强、潘惠玉、杨建丰、包素贤、唐银妹、杨建如、杨建栋、龚幼鑑的相当于2800万元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预交。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402执3708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39055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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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建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00753245862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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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