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9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1民初530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苏0311执38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徐州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一然2019年3月至7月的工资11643.95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014.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徐州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19-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311执380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66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凌德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668968695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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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淮海西路27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