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春发建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3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渝0113民初5703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恢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重庆市春发建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塔吊租赁分公司租金及进出场费合计177 620元、自2015年2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的资金占用损失11 989元,并以177 62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5年5月11日至付清之日的资金占用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泽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203122999H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西华路3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