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波舜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民终24877号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2020)粤0310执4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宁波舜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款项4864280元;二、被申请执行人宁波舜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约金1027984.44元(违约金以48642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9年2月2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三、支付加倍债务利息9363.74元(以4864280元为基数,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2020年11月9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以上第一、二、三项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共计为人民币5901628.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时间 |
2021-07-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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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松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1554527787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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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西环南路565号(自主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