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溶盛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1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泉民初字第814号 |
案号 |
(2019)闽0582执恢1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钦发鞋服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信支行借款本金950万元、利息278437、56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二、被告福建钦发鞋服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信支行银行承兑汇票垫付款55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3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罚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三、泉州溶盛鞋业有限公司、李忠贵、李燕红、林表健对福建钦发鞋服有限公司上述债务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钦发鞋服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582执恢14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278438.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铭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7531049980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池店镇赤塘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