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程块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7********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2刑初21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程块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刑期从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刑期自2018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1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依法追缴被告人程块杰非法所得700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