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浮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深仲裁字第2724号 |
案号 |
(2018)粤53执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人民币2131506.85元;二、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87477.79元(含截止2017年12月21日的违约金人民币2144.46元;以及自2017年12月22日按尚未支付本金数20000000元为基数,计算比例按年24%计算,暂计至2018年7月24日的违约金人民币285333.33元为基数,计算比例按年24%计算,暂计至2018年7月24日的违约金人民币285333.33元,实际计至本金全部返还之日止);三、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仲裁费人民币32512元、律师费人民币85746.13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和保全担保费人民币3858.58元;四、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3557.33元(以人民币2258623.56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18年7月15日起暂计至2018年7月24日,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五、本案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三被执行人承担。以上暂共计人民币2549658.6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01 |
发布时间 |
2019-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粤53执245号 |
立案日期 |
2018-08-01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49659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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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京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0207672439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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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府前路10号五楼东面壹卡(即第五卡A)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