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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浮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7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深仲裁字第2384号
案号
(2019)粤53执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资产收益回购介款人民币2077150.67元;二、被执行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64459.11元(含截止2018年5月28日的违约金人民币1792.44元;以及自2018年5月29日按尚水支付本金数2000000元为基数,计算比例按年24%计算,暂计至2019年2月25日的违约金人民币362666.67元,实际计至本金全部返还之日止);三、被执行人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仲裁费人民币41678元、律师费人民币89373.24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和保全担保费人民币4140元;四、被执行人二、三、四、五、六对被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六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1164.10元(以人民币2217341.91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19年2月22日起暂计至2019年2月25日,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六本案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六被执行人承担。以上暂共计为人民币2582965.12元。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回购款2148790.61元,律师费86373.40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4042.28元、仲裁费32718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5日起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迟延履约金,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五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各项执行费用。上述费用合计暂为2549143.47元(暂计至2018年8月25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03
发布时间
2019-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53执114号
立案日期
2019-04-03
执行法院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京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2076724398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府前路10号五楼东面壹卡(即第五卡A)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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