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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浮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7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35号裁决书
案号
(2019)粤53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及回购费用人民币1013150.71元和违约金人民币310000元(以人民币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6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二、第一被申请人承担案件仲裁费人民币29426元、律师费人民币40000元、保全费人民币4040元和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1000元。三、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五被执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761.33元;五、本案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五被执行人负担。以上暂计为人民币1398378.0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5-31
发布时间
2019-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53执217号
立案日期
2019-05-31
执行法院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39837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京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2076724398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府前路10号五楼东面壹卡(即第五卡A)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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