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61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2072民初11292号 |
案号 |
(2019)粤2072执7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192606605】。一、被申请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申请人广东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200954.5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9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申请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返还律师费20000元、担保费1000元给申请人广东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被申请人陈锦兰对被申请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计221954.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5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2072执746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5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195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裕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736184367W |
登记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北路32号之一A、B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