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密市正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兵1202民初236号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天地水和种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 990 000元及利息(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2月26日的利息为44 274.34元;2018年2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9.9‰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成新慧、玉玖、哈密市正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向原告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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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田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0074521820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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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