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如皋市威锴船舶配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82民初10517号 |
案号 |
(2019)苏0682执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如皋市威锴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东台华金晖机械配件铸造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90000元及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45元,保全费2485元,合计6230元,由被告如皋市威锴船舶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76243573XA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如城镇红星村七组(汪健林所属房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