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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州市梅县区嘉鼎水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92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5203民初1339号
案号
(2019)粤5203执7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梅州市梅县区嘉鼎水泥有限公司欠申请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00元及利息。2、被申请人许春发、许三葵、许丽莲对被申请人梅州市梅县区嘉鼎水泥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96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8-07
发布时间
2019-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5203执773号
立案日期
2019-08-07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春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3719260583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园山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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