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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天堂山茶油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44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524民初2339号
案号
(2019)皖1524执1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天堂山茶油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61800元及违约金723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36元,减半收取计3418元,由被告安徽天堂山茶油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0-08
发布时间
2019-1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先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5240544744478
登记机关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斑竹园镇黄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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