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YY8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02民初6324号 |
案号 |
(2019)湘0102执9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唐建华与被告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意向合同书》;二、被告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唐建华返还意向金6万元;三、被告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唐建华支付违约金18000元;四、驳回原告唐建华对被告湖南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告唐建华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217元,保全费1020元,共计3237元,由被告湖南省微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时间 |
2019-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湘0102执9634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4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159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4MA4LB0YY8G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66号协信星澜汇2号栋3楼3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