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424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桂1424执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迄今已支付262800.5元,申请被执行人支付尚欠借款本金37199.50元及利息。2、支付申请人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1月17日利息18000元及从2016年11月18日起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付,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084.5元。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6-06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永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6976209388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科园西二路12号万保大厦51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