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亿恒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EX6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2394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9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云南亿恒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云南辉梦达工贸有限公司货款本金69458.3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69458.33元为本金,自2020年9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由被告云南亿恒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云南辉梦达工贸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元;由被告徐德艳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832元由被告云南亿恒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徐德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洪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21MA6MW9EX6C |
登记机关 |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古城社区居民委员会黑泥沟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