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石康新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2********NE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202民初1450号 (2020)鄂02民终1132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石康新公司自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曰内偿付黄石市国资公司利息3592965元;湖北康业公司、吴红、刘波、刘保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黄石康新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8万元。三、驳回原告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9038.94元,由黄石康新公司、湖北康业公司、刘保林、刘红、吴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保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00MA4872NE64 |
登记机关 |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湖大道31-1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