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9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2民初147号 |
案号 |
(2019)粤5281执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创宇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信保借字2006第119382号《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32,570,000元及利息(计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为57,743,960.27元,自2018年6月21日起的罚息以本项所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6.30044%计算至本金还清日止);二、创宇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农信2009借字第180195号、河东农信2009借字第182841号《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770,000元及利息[计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为6,762,694.20元,自2018年6月21日起的罚息以本项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点九(折年利率14.04%)计算至本金还清日止];三、百草源公司、陈汉君、陈科洪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百草源公司、陈汉君、陈科洪、江选虹、肖淑贞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陈涛持有的乌海市泰和媒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11%股权(质权登记编号:A1306411311)在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六、本案的受理费556033.27元,减半收取278016.64元,由普宁市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百草源化妆品有限公司、陈汉君、陈科洪、江选虹、肖淑贞、陈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19-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5281执79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2846656.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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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江选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8174298212X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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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流沙南芳苑3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