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柯普斯磁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盱劳人仲案字(2020)第393-2号 |
案号 |
(2021)苏0830执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盱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江苏柯普斯磁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谷园园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捌角玖分(17777.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伟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30076368952R |
登记机关 |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盱眙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