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28民终1104号 |
案号 |
(2019)鄂2827执5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变更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2016)鄂2827民初504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恩施市拓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7143952.18元(不含截止2015年2月15日已支付部分),并支付以该工程为基数自2015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撤销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2016)鄂2827民初5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驳回恩施市拓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70751元,由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1806元,由恩施市拓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9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323元,由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俊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4753051929Y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官坝路阳光花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