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城市辛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7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83民初5264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2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邹城市辛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祉华赔偿款1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被告邹城市辛勤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步长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332179100XA |
登记机关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邹城市北宿镇南落陵村西2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