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夏格思蒂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401********8U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181民初1127号
案号
(2021)宁0181执10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宁夏格思蒂服饰有限公司、胡明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84000元,支付利息10085.91元,本息合计194085.91元;以184000元为基数,按《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支付2020年3月28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82元,公告费600元,两项合计4782元,由被告宁夏格思蒂服饰有限公司、胡明鹃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明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81MA76DC8U5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宁夏灵武市浙商服装产业园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