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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6********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02民初208号
案号
(2021)皖0402执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程伟欠原告安徽绿森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乳胶漆款45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付款5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款10000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付款5000元,于2022年2月10日前付款10000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付款5000元,于2023年2月10日前付款10000;二、案件受理费944元,减半收取472元,由原告安徽绿森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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