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舟山市六横德高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9********393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2633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3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舟山市六横德高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泰州市富太胶管有限公司货款8331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3元,由被告舟山市六横德高船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1283执35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519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生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901055503393G |
登记机关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
注册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西浪咀小区4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