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胥军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1********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04民初2987号 |
案号 |
(2021)陕0304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胥军录在2021年1月20日前向原告齐雅东归还借款117000元;二、如被告胥军录不能按时还款,则另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三、原告齐雅东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74元,减半收取1637元,由被告胥军录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