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10民初4255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赵亚莉支付违约金24196.89元。案件受理费4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黑龙江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赵亚莉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110执304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12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602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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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淑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692611768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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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