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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景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4********05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784民初4121号
案号
(2021)鲁0784执恢2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郝文茂、郝景斌偿还原告吴孝中借款5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由被告郝文茂、郝景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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