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南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15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823民初291号 |
案号 |
(2021)粤1823执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东南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冷续斌货款98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8日起至98000元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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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汝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761573700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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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2层商场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