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天威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93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1101民初540号 |
案号 |
(2021)兵1101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天威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郝忠山务费87 637.99元,于2020年10月30曰之前支付50 000元、2020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剩余37 637.99元: 二、如被告新疆天威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第一笔款项,则应另行向原告郝忠山支付2362.01元的违约金; 三、原告郝忠山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诉讼费l0l6元由被告新疆天威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郝忠山。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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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志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589305527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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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88号通嘉世纪城B区25栋1层4单元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