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4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02民初6294号 |
案号 |
(2021)赣1002执1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截止起诉之日,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合同款总金额1913972.75元,原告所主张差异金额316806.35元(对应发票号29277778),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原告另行主张权利,原告放弃其他诉请;二、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同意就所确认欠款项按如下时间还款:2021年01月30日前付32万元,2021年02月28日前付32万元,2021年03月30日前付32万元,2021年04月30日前付32万元,2021年05月30日前付32万元,2021年06月30日前付313972.75元;三、若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视为剩余款项均已到期,原告巴斯夫上海涂料有限公司有权就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2323元,由被告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03612440795L |
登记机关 |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大道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