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米易县酿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46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401民初1744号 |
案号 |
(2021)川3401执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米易县酿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归还原告凉山州金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380万元,并同时支付借款本金1380万元自借款之日分段计算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的未付利息合计527.06万元;二、被告米易县酿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原告凉山州金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380万元自2017年12月2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秦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421204604156L |
登记机关 |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米易县攀莲镇长坡街南段1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