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4民终533号
案号
(2021)川3401执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2018)川3401民初3977号民事判决;二、由上诉人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后三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凉山州金利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917325.91元;三、由上诉人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后三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凉山州金利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息(以3917325.9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5年2月4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四、原审第三人赵德明对上述第二、三项确定的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凉山州金利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六、驳回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其他上诉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1796.00元,由上诉人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赵德明共同负担16359.20元,被上诉人凉山州金利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5436.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1796.00元,由上诉人九龙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赵德明共同负担32718.40元,被上诉人凉山州金利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9077.6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登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324731610830A
登记机关
九龙县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九龙县乌拉溪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