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正大弹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4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12民初15056号 |
案号 |
(2019)浙0212执9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鄞州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波市镇海广海物资有限公司、宁波振强科技有限公司、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本金799 999元,并支付利息4 558.43元、复利26.98元、罚息4 065.20元(暂计至2019年10月13日,之后的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及律师费10 000元,均于2019年11月28日前付清;二、被告宁波鄞州精拓日用品有限公司、浙江正大弹簧有限公司、郑震球、徐淑婉、宁波浩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徐任重、徐婷、周先明、邱丽君、白德恺、杨潇、沈明敏、倪慧莉、开元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恒佳纸制品有限公司、顾逞红对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前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宁波市镇海广海物资有限公司、宁波振强科技有限公司、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追偿;三、案件受理费11 987元,减半收取5 993.50元,由被告宁波市镇海广海物资有限公司、宁波振强科技有限公司、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震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17394815433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新建村朱家76号2幢(3)号一层、二层 |






